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监理职能,有效调动监理工作的积极性,使监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施工监理规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结合学校工程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对合同估算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第三条 应按照监理规范、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结合工程实际起草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要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监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工程进度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建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内各类新建、改扩建、大中型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本细则所指的进度管理是在质量和安全满足规范要求情况下的进度管理。 第二章 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与实施 第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的工期要求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提交工程监理单位;...
武汉工程大学基建与维修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武汉工程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各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
基建与维修处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武汉工程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建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制定本细则的目标是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争创优质工程。第三条 本细则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按照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和规律,将工程建设中的经济活动分为预算编制阶段造价管理、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管理。第三条 基建管理部门造价管理人员负责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造价进行管理。同时,按照审计管理的相关规定,基建管理部门接受工程审计。...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小额项目自行采购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和工程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自行采购第一条 自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自行采购项目分类第二条 自行采购分类及范围(一)工程类学校集中采购范围及数额标准以下的,单项工程采购概算金额(或招标控制价)在1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自行采购。...
基建与维修处处务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基建与维修处处务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武汉工程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工程大学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处务会是基建与维修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基建与维修处相关行政事项,是处长行使行政职权的基本形式。(三)凡属“三重一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与维修处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集中制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基建与维修处管理工作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武汉工程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16]21号)要求,现就基建与维修处贯彻落实“...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提高修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修缮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21〕74号)以及《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2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项目是指学校给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