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按照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和规律,将工程建设中的经济活动分为预算编制阶段造价管理、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管理。第三条 基建管理部门造价管理人员负责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造价进行管理。同时,按照审计管理的相关规定,基建管理部门接受工程审计。...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小额项目自行采购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和工程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自行采购第一条 自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自行采购项目分类第二条 自行采购分类及范围(一)工程类学校集中采购范围及数额标准以下的,单项工程采购概算金额(或招标控制价)在1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自行采购。...
基建与维修处处务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基建与维修处处务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武汉工程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工程大学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处务会是基建与维修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基建与维修处相关行政事项,是处长行使行政职权的基本形式。(三)凡属“三重一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与维修处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集中制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基建与维修处管理工作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武汉工程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16]21号)要求,现就基建与维修处贯彻落实“...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变更管理,维护学校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武汉工程大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参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施工合同价50万元(含)以上的基建与修缮工程。第三条 工程变更是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的调整或补充。...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提高修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修缮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鄂经信减负〔2021〕74号)以及《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2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项目是指学校给排水、...
武汉工程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决策管理水平,保证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增进投资效益,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