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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来源: 日期:2018-03-30浏览量:

‍‍‍我校于2017年12月6日组织“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环保检测单位、环评单位代表及环境保护专家组成的环境保护验收小组,对我校“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北部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内。项目于2016年10月竣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6层创新创业中心(2号楼C区)+ 6层(2号楼A区)+ 5层裙房(2号楼B区)及1栋17层高层工程教育教学中心用房(1号楼),地上总建筑面积46605 m2,地下人防面积约1411 m2,总建筑面积48016 m2

项目实际总投资16700万元,环保投资2349万元,占总投资的14.1%。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校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制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实验废水经废水收集管网、废水收集调节池(池容积300 m3)、活性炭吸附池(池容积2 m3,活性炭更换频率为1年1次。)等处理,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于项目总排口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汇合于项目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2)<![endif]>废气

项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挥发出的废气经过通风管道进入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实验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后进入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消声、隔振、减震等处理;同时加强周边绿化,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学校后勤物业人员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矿渣来由实验室人员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定期由学校统一收集后,先存储在YKA-40H移动式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中,再移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三、现场检查情况

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

落实,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武汉工程大学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