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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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例会制度

来源: 日期:2025-03-04浏览量:

 

一、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学校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学校授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二、会议参会人员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技术资料员、预算员及重要的班组长。

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代、资料员、重要的与例会议题相关监理人员。

3.建设单位:学校基建与维修处施工现场管理团队成员、审计处及其委托的跟踪审计人员、学校其它相关成员。

4.根据会议需要邀请的地勘单位、设计单位等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

三、会议的议题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主要从施工用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情况、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变更与签证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

7.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8.其他有关事宜。如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等

四、会议的议程

1.施工单位汇报

1)上周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包括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等,并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未完成部分的原因及采取的改进措施;本周施工计划安排,包括施工任务、进度目标、资源配置等。

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包括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情况,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措施。

3)是否存在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否走审批程序,是否申请对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的量进行实测认定。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汇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5)施工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6)需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如设计变更、施工图纸疑问、材料供应、施工场地条件限制等。

2.监理单位汇报:

1)对施工单位上周工作的评价,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理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2)本周监理工作重点和计划,包括质量控制要点、安全检查重点、进度监控措施等。

3)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通知和要求,强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4)施工合同履约的其他相关情况。

3.跟踪审计单位汇报:

1)指出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2)其他相关情况。

4.与会各方研究讨论:

1)针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

2)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分析和调整,确保工程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3)工程变更论证与工程量的核实。

4)讨论工程建设中的其他相关问题,如施工现场协调、周边关系处理等。

5.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发言:

1)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要求和期望,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

2)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对涉及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部署。

3)强调工程建设中的注意事项,如工程变更程序、隐蔽工程、技术论证、材料验收、资料准备等。

6.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结讲话。

五、会议纪律和要求

1.监理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召开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在项目现场会议室。监理单位须提前一天通知各方参会人员。

2.监理单位须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做好会场服务保障,并安排专人做好会场记录。

3.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遵守合同约定提前请假。

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会议前做好充分准备,准备好相关汇报材料和资料。汇报材料应包括文字说明、图表、照片等,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5.会议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他人发言,不得随意打断。发言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重复。

6.对于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方案确定后,各方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认真落实。

7.监理例会由监理单位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参会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表审核后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然后在送达与会各方。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各方发言要点、讨论结果、问题解决方案及责任分工等。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及时整理并发送给参会各方,各方应认真核对会议记录内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后24小时内提出。会议签到表作为会议纪要附件。

8.对于会议中确定的事项和问题解决方案,各方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落实责任到人。监理单位应负责跟踪和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情况,确保会议中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如在施工单位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要调整,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经参建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处理。